下載 - 鎮市: 明代嘉定縣棉業市鎮八公里半徑緩衝區
[製作說明]
農民要將產品親身交付棉業市鎮的商人,這些市鎮與農村之間必須在一個合理的距離之內。究竟甚樣才算是合理的範圍?樊樹志計算了江南一系列市鎮之間的距離,認為「大體而言,江南市鎮網絡以間距 12 里至24 里為較常見的模式。」他指出明清時代長江三角洲一帶的農民多會以木製小船,將商品運往較接近的市鎮上出售。「而這一市鎮一般說來與四鄉有著傳統的經濟聯繫,形成一個市場圈。農家上市鎮,往返時間不可能過長,要趕得上早市或午市,並來得及返回本村。」他因而總結兩鎮的間距為12 里、18 里、24 里、36 里,四鄉的農民,「到最鄰近市鎮的距離大致在6 里、9 里、12 里、18 里之內,這是一個比較適當的市場分佈密度,過份密,必然會由於商業不振而趨於衰落;過份疏,則無法適應商品經濟的需求,必然會興起新的市鎮來填補空缺。」(註一) 據樊氏的意見,江南市鎮的「四鄉」範圍最多在18 里(8.28 公里)之內。
另外, 《光緒嘉定縣志》卷八 〈風俗〉,對農民載運棉布往市鎮售賣的情況,有如下記載:
「棉布、蒲?、竹器,以黎明或清晨為市,其意謂蚤去蚤回,既充一日之用,不妨一日之功。勞苦營生,不得以日中為市例之。惟布經市必在日中,往返遠者三四十里,必窮日之力也。」(註二)
從此可知,松江地區農戶售布至棉業市鎮,最遠者來回 40 里,即每程20 里(9.2 公里)。
根據上述兩種資料,嘉定縣棉業市鎮周遭進行棉業生產的「四鄉」,最遠不過在半徑八至九公里的範圍之內。我們以八公里為標準,採用 ArcView 的緩衝區(Buffer )功能,以明代嘉定縣各個棉業市鎮為圓心,畫出半徑八公里的緩衝區,視之為供應市場棉業產品的生產區域。
(註一) 樊樹志:《晚明史》(上海:復旦大學出版社, 2003 )冊上,頁 104 至 105 ;另參樊樹志:《明代江南市鎮探微》頁 115-117 。
(註二) 〔清〕程其鈺修:《光緒嘉定縣志》(上海:上海書店, 1991 )卷八 〈風俗〉,頁 158 下。